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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鳴 ! 抗議明報損害友晟聲譽 ─ 關於《明報》兩篇黃竹角咀的報導 列印 E-mail

致漁護署、香港地質公園及明報︰

本人乃熱愛遊山玩水之人,跟隨友晟探奇才不過一年多。令我欣賞的,是與友晟共遊時,看到同行者對大自然的愛護與尊重;亦不時提醒參與者遵守身處大自然的原則︰帶走所有垃圾、不破壞岩石、不塗鴉等。同行的互助精神,令大家享受自然同時,亦能平安渡過每一個難關。

看罷明報記者陳志偉先生、黃雄先生與馬耀森先生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刊登的兩篇文章,卻令我大惑不解且憤怒非常。

友晟並非導賞團,領隊的角色只是帶領參加者「賞石」,並沒有專業資格向參加者「導賞」。三名記者未細看此行程本質,已是一大錯。網頁內亦提醒參加者自備手套,惟三名記者亦無足夠的裝備參加是次行程。黃竹角有否碼頭,相信資料不難取得,為何三名記者不先作資料搜集,卻大呼「強行登陸」?離奇!

網頁中還強調「攀石、涉水」,是否參加前行,作為成年人亦有足夠的判斷力,將意外責任歸究友晟,實屬無理取鬧之作。同行之人,不乏抱以「攀石涉水乃嚇人之辭,不足取信」的心態前行,不知道三名記者是否其中。無足夠經驗,強行前進,責任誰屬?

然而參加者亦難免會有需要幫忙的時候,友晟隊中有不少義工留在需注意的位置提示與幫忙,亦有參加者表示非常感激。當中三名記者提及的其中一位小孩,本人更在數個難位貼身看顧。惟三名記者以「小童峭壁攀爬」作標題,有否嘩眾取寵之嫌?年齡並非能力判斷的指標,只怕三名記者有感能力不及小孩而老羞成怒,「惡筆相向」。

報名時、登陸前,甚至行進中,不少義工亦提醒參加者所遇到的難度與危險性,即使他們能力不及但堅持前進,友晟不能拒絕他們。難道每次登山都要經過能力認證才準許出發嗎?這是自我認知的問題。就如文中三名記者所述,於起步要「硬著頭皮,心怕成為翌日頭版主角」,為何仍堅決前進?是「唔想執輸」的心態使然,還是為了寫下這兩篇荒誕離奇的文章?

於鬼手岩停止前進,三名記者有自知之名,表現可嘉!生命可貴,亦不用勉強前進。但同時令本人疑慮,這會否將「不到黃河心不死」的心態,帶到大自然當中?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愛山愛水之人皆能樂於自然而熟知潛在風險。前輩提點後輩,而後輩虛心聆聽,令行山風氣良好;然而近期大吹地質公園之風,慕名而來者均不熟悉「大自然」為何物,石上塗鴉者有、將垃圾棄置郊外者有、將岩石帶回家中者亦有,良莠不齊,政府除了宣傳地質公園之美,亦需教育初接觸的市民更多保育意識,而政府亦要帶頭保育,拒絕人為永久的破壞,讓這些「香港的自然遺產」得以長存。

總結以上的控訴,我以個人身份強烈表達以下數點︰

一、友晟之友應該保留聲譽受損害之追究權利,當中有否涉及誹謗或誤導公眾之成份;
二、明報三名記者事前沒有做充足的資料搜集、沒有留意網頁中的注意事項、不理會起步前的危險提示,堅拒放棄行程、強行前進,竟將個人問題歸究於友晟之友的不當,實屬狂言;
三、歪曲香港旅界的良好風氣,嘩眾取寵;
四、支持政府堅守「不建碼頭、不築水泥路」的保育原則;
五、明報應刊出道歉啟示,向被侮辱的人士、被抹黑之團體鄭重道歉;

身處大自然的擁抱中,人要虛心接近、用心感受;改變自然,只會破壞花數千萬年、以至數憶年塑造的自然奇觀,永遠不能復原!

愛山水愛自然之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

 
我們跟隨友晟到黃竹角遊玩已經有十年多,每年我們都有一次機會去接觸這天賜的大自然土地,而且我們一向都很是自律,十分愛惜大自然給我們的一切,況且每次出遊都有足夠的義工照應,十年前我們見的鬼手至今時今日的鬼手都沒有大分別,奈何天然的老化是誰人也不能強留的。今天看到明報的報導,令我們實在難以忍受,那位記者陳志偉的報導完全不負責任,將所有自己應負的責任都推在別人身上,難道做每件事都要政府立法,這還算是自由社會嗎?已經事前有作出行程的警告,但只是因為行友沒有戴手套便拒絕他人享受大自然的權利嗎?自身的安全不是由自己負責嗎?難道明知泰國出現社會混亂政府便要強行禁止他們出國嗎?那位記者只是為了自己交成績便完全在表面的行為上大肆報導,影響了我們欣賞大自然的權力。
>>>雖然事前旅行社負責人及網頁已述明風險,包括「須闖林、爬石、涉水,責任自負」,但仍吸引了近70人參加。據記者觀察,部分疑屬經驗不足的行山初哥,不少人沒依漁護署指引穿行山鞋,沒備手套。<<<

>>>
包括上岸位置無碼頭<<<
陳志偉參加旅遊團的時候完全沒有查清楚設施便胡亂報名,責任在何人身上呢?如果要在黃竹角建設碼頭,是否會完全破壞大自然呢?大自然就是讓它自然的發展,我個人認為他完全不瞭解何為大自然,只是為交差而工作,如果深愛大自然的人,不會有這篇文章出現,真的令人憤怒。台灣玉山地碎沙浮,台灣政府雖要測試行山者才讓他們上山嗎?為何只是持自己的個人意見便利用自己在報章上的方便而大做文章,嘩眾取寵,因為地質話題熱門便因應出稿,強姦民意。明報身為大報也任由報導刋登,真的令人失望。
>>>但心裏的疑問是﹕這種行程,能每次都有好運嗎?<<<
他更侮辱了我們行山的一群人,我們走山不是只靠好運,我們是積累經驗而來的技巧,單單一句好運來侮辱我們,強烈反對。

一、我個人認為友晟應該伸張正義阻止這些憤怒的報導再次發生,故此應該保留追究權利,是否涉及誹謗或誤導。
二、為何事前不知黃竹角未有碼頭?記者未有做足出遊前的資料搜集,強行將責任歸咎於友晟。
三、這次事件也是因為政府大力推介地質公會園的關係,令到一些完全沒有做資料搜集的人利用傳媒的影響力而對梁先生施加壓力,剝奪我們享受大自然的權力。
四、如果屬於讀者留言而刋登我們可以接受,因為是屬於個人感想,但明報在網上日報大字的發表,而且是記者身份發表,便有機會誤導市民的機會,也應負上責任。
五、如果明報是公正的大報應該同時刋登我們的意願。
六、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聯名或在網上對這兩篇文章作出強烈的反對。

一群不平鳴的行山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

不平鳴 ! 抗議明報損害友晟聲譽 ─ 聲援(一)

畫筆
你是否真正想走入大自然,親近大自然呢?若真的話,請你選擇合適自己的程度,留意各樣細節及要註意的地方,帶齊裝備,記緊一定要量要而為,千祈唔好將責任推落別人身上。我們是要走進大自然,享受大自然,而不是要改變大自然來迎合我們。
mmm

x報派出一位不懂攀爬人士作採訪,尤如派出不懂游泳參加每年元旦的渡海泳,是莽顧員工的行為,是可恥。

如是私人參與,這種以一人的經驗,以偏蓋全更令人驚訝。

任何活動在沒有充足準備和足夠訓練是非常危險。

用這種準則對其他人作判斷,令人摸不著頭腦。

希望明報出來解釋清楚,係咪要用這種模式作為香港地質公園發展的方向。如果內部員力不從心,為何不採訪當天不同年齡層的參加者。不要代他們說話。

對不起,對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感到憤怒

mmm

雖然我沒有參加當天的活動。但如有聲明我也會支持。

Michelle

如有須要, 我會寫上我的 '大寶號' 以作支持.

Eddycwc

我以為是女記者來....tim....這麼膽小!!!!

如果那裡有碼頭...

鬼手可能會被人搬了回家做裝飾了!!!

小黑日記

一份不負責任,不認識大自然,及完全不環保的報導。作為一个記者。、、陳xx、、腦代有問題???。

B

要放蛇的話, 香港好多山隊都一定嚇死佢地, 友晟真係算多 helper 同安全了.

長江2

一個團友看了報導的心聲:(純屬個人意見)

<當日記者驚歷多個危險場面,包括上岸位置無碼頭,要冒險攀海邊的「滑手」岩石;沿海岸線前行時不時須沿陡峭崖石或濕滑石隙前行,隨時墮海;中途站「鬼手岩」附近一處約5高、只有半呎寬的海邊天然山崖棧道,更令10多名團友包括記者放棄行程,但仍有大部分團友包括不足10歲小童冒險繼續前行。>

1. )上岸無碼頭的場面我地在參與友勗活動接近十年的期間內已經遇過無數次, 每次都在隊友互相扶持,同心協力下渡過。難道要在全港每個小島都建碼頭嗎?難道要等每個小島都建好碼頭才往遊嗎?

2. )如果驚或無能力攀爬海邊「滑手」岩石,大可參加A線,玩B線是需要有一定的基本經驗及適當裝備的。梁社長經常都提醒團友要量力參加,否則責任自負。

3. )不想墮海,大可留在船上隔岸欣賞,綑邊活動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參與,不自量力者只會累己累人累街坊。

遇到一處約5高、只有半呎寬的海邊天然山崖棧道就要放棄,隨了說明該記者不自量力,毫無冒險精神之外,亦顯示該報社亂點鴛鴦,胡亂派一些不合格的人擔當不適當的差事,由上至下都不知所謂。亦無做事前資料搜集,對香港每星期到處尋幽探秘的旅行隊毫無認識,就大做文章,興風作浪。

<但心裏的疑問是﹕這種行程,能每次都有好運嗎?>

這樣的行程,我跟梁社長共同進退接近10年,幾乎走遍全港9成海島及海岸線,不能每次都靠運氣,必須裝備好自己。其間損手爛腳無可避免,隨了怪社長外,亦要笑自己自作自受,自得其樂,與人無尤,但就得到了寶貴的經驗。

野孩子

看到明報的報導實覺氣憤又可笑,世間上竟有如此厚顏無恥而又愚蠢無知的一個都市人,強烈抗議一編不負責任的報導,一個沒有衡量自己能力而又沒有理會行程告示的x報記者……..xx

- 任何旅行團ge團友如果自己行得慢都係聽唔到領隊ge介紹ga啦…….佢都有得賴

- 自己冇經驗,又冇睇行程及告示,冇帶手套等……….佢都有得賴

- 自己能力及技術有限,不及一個小女孩,就亂開標題,為何又不訪問吓小女孩一家人ge睇法,其他同行團友ge意見,只發表因為自己能力不及他人而怨聲載道的報導…………..無恥

難道我又可以指責一些帶懂得溜冰 / 打功夫 / 攀石的小朋友的人士或團體嗎,我當然可以啦……點解唔得呀,因為我唔識玩依d運動囉,人哋x報記者都係咁啦。

參加冰天雪地旅行團而自己冇帶大衣,我又可以賴旅行社為何沒有提供大衣給團友,人哋x報記者都係咁啦。

~~~~~一代不如一代,可悲可悲。

山水人士

明報究竟請了些什麼東西去報導,成年了嗎?如果未成年請勞工處去跟進。

如果是成年人問題更大,有戀母情意結嗎?對自己行為無法負責,事事要母親操心,希望母親照顧?

是奴隸基因作祟嗎?沒有自己思想,只知道跟隨主子,沒有主子便沒有自己,竟然在報導中寫出『沒有監管』,難道行山郊遊也要考牌分級?

自己能力差,眼光窄,技巧連兩個小朋友都不如,理應回家躲在床下,現在竟然以一個扭曲的角度報導出來,是明報的質素下降,還是記者的能力有問題!

cowcow

我地有咩幫到手呀?? 一齊投訴可行嗎

非常老師
對於三月廿二日明報記者對友晟舉辦「黃竹角咀探奇」活動的既幼稚、無見識、欠為民喉舌專業操守的報道文章,個人認為單在友晟網頁作聲援抗爭還是不夠,若大家願意的話,不妨在自己的bloge中也加入聲援,俾使一些無知者不要以為握著媒體的利器,便可只憑一己的好惡就為所欲為,嘩眾取寵;在此個人強烈譴責該報記者以外行人的身份妄意批評內行人。請不懂登山臨水的「閣下」,回到你自己的崗位吧!此處!不歡迎你們!

不平鳴 ! 抗議明報損害友晟聲譽 ─ 聲援(二)

這些是留言聲援

非常老師

多點聲氣,多點支持,讓無知更無自明者不要踐踏我們的樂土;也要透過我們強烈的聲援,讓政府不要借刀殺人,乘機作出種種扼殺愛好大自然者的活動空間。所以,大家需要站出來,說出我們要說的話。

喵喵

請原諒這三個未戒奶的小朋友,他們都誤信了『欺山莫欺水』這句謊言!

水固不可欺,實在山更不可欺。看每年都有豐富山藝經驗人士不幸出事就知,但他們卻堅信阿講的是永遠對的!不肯做足準備工夫就謬然學人行山!還要學足阿的口吻,盲目瞎譊…

雖知參加者有自主權決定行吾行,但旅行社卻無權不准別人行!況且那些全是公家地,任何人都有權行,如果旅社夠膽話吾准別人行,這班『無冕王帝』又會改口,責難旅社霸道!

這幾件未夠秤的記者,如有真知卓見,應該提出忠告:叫參加者自律,帶足裝備;要有自知,認清自己的體能,不要勉強參加高難度活動。

這樣才是有智有謀的忠實記者!

傻妹~~Annie

依家好多記者都係諗住交稿...從來都無諗過做好自己既專業守則...就更加無諗過要對讀者/社會負責任啦...所以我都唔覺得好奇...不過今次佢哋就好似誇張得太離譜啦...佢哋真係以為自己寫咩都得咁喎

cowcow

佢咁寫法, 以為佢寫緊網誌, 話佢老細叫佢採訪, 佢最終採訪過邊個呀?? 兩個小朋友父母都唔訪問, 算咩採訪呀??你睇下...仲寫住 偵查報導呀

以下是當日其中多位行友在他們blog的聲援文章

〈一〉

故事一則_不知所謂

話說某政府近年大力推廣特色美食,某報記者特地偵查採訪。記者慕名到了一家食店,點了近日人氣甚盛的火辣鳳爪。然而,記者不知道所點的菜並非一般的家常菜式。

侍應上菜後,記者才發現鳳爪上鋪滿碎辣椒,心裏大感驚訝,覺得這家私營菜館冇王管。雖然菜單已註明該菜式辛辣,但記者仍然認為食店竟然不顧客人腸胃健康,推出這般菜式,又不提供減辣的措施或胃藥,認為有關當局的指引不清晰。更令記者驚訝的是,食店內竟有顧客帶同不滿十歲的小孩吃這道火辣鳳爪,覺得食店不阻止小孩進食,無疑是罔顧小孩生命安全。

記者因為自己有報導消息的責任,於是冒著危險嘗試這道菜。不試則已,一試之下登時變色。記者只感到一種火燒感覺從舌頭直達喉頭,痛苦不堪,繼而全身冒汗。旁人看了,覺得可笑可憐。在記者眼中,這菜只有辣椒,不見鳳爪。最後,他為了自己的健康,決定中止進食。

記者覺得自己發現了重大新聞:食店罔顧客人健康。在他心目中,這種菜不應該讓客人吃。如果食店想客人享受這道菜的美味之處,應該用圖片和文字說明菜式的材料和做法、味道,而不是讓食客以身犯險。

最後,記者寫了兩則報道,分別是:

私營食店特色菜 罔顧健康 小童辣菜吃進肚

過辣損腸胃 桌上無胃藥 滿碟碎椒 記者決止食


〈二〉

大埔‧黃竹角嘴

量力參加向來是我們進行戶外活動的原則。若有人要參加海岸綑邊團,卻沒有任何事前準備,既不了解個人能力、旅行團的性質,以及前往目的地的基本地貌,為何還要強行參加?把自己既有的框架及沒有經驗的無知放大,然後把未能完成或享受旅程的責任推在別人身上,以偏蓋全、不忠不實、嘩眾取寵,這不是市民所要看的報道!

作為香港人,我們要求合理、持平、負責任的報道內容!

續寫下篇時,我先把心中對明報記者的不滿寫下來。

黃竹角嘴,特別是鬼手岩,是香港今日炙手可熱的旅遊景點。不過,假如你以為它如一座博物館,可讓你隨時隨地毫無準備到此一遊的話,那只是你的誤會。這是有四億年歷史的岩石,是經不起任何修橋築路的;它是香港重要的地質資產,是值得而且必須珍惜及愛護的。請不要因自己的無知而破壞它的存在!也請在因好奇而到此一遊時,先搜集資料,量力參加。

望著鬼手與四周美麗而蒼涼的岩石,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第一次行山,就是去八仙嶺。當時我們由仙姑峰走至純陽峰,因為時間不夠,我們不得不走回頭路,由純陽峰走回仙姑峰。如是者,我走了十六個山頭。當時我暗想,八仙嶺真是一個練習下山的好地方!下次我再來時,一定更能掌握下山的技巧!很可惜,當我第二次走到八仙嶺,夢碎了!八個山頭已徹徹底底地變為無盡的梯級路,我亦暗下以後不會再來的決定!

到底,是誰改變及破壞八仙嶺的生態?主張建築梯級的人,有沒有想過自己用了錯誤的方法來推廣戶外郊遊呢?

為什麼大家從來不考慮想方法提升市民的行山能力,以致可應付三星級以至更高的山路,而是要強行把原本三星級的路改為一星呢?大家有沒有想過,那只會把原想珍惜東西徹底摧毀呢?

美好的生態環境失去了,是無以回頭的,我們只會追悔莫及。可是,人是可塑的,人的能力是可以不斷提升的,特別在年幼時開始訓練。鬼手、糧船灣洲、果洲群島這些世界級的地質景點,是上天賜給香港人的禮物,我們要去欣賞,方法有很多。最重要的是做好準備,提升體能和個人應付這類山路的能力。政府千萬不要在那裡修建山泥路,讓市民永遠看不到這些地方的真貌。

走這類山路,絕不能膚淺地以有沒有戴手套來衡量是否安全,不竟我們不是在醫院。民間有不少有經驗的團體,在旅程中充分發揮互相幫助、互相照顧的精神,且在難位有經驗豐富的同行者提供支援。而我最喜歡參加友晟,是因為他們是熱愛大自然的行友,不少人經驗豐富,談笑風生,跟他們走,特別開心。

明報記者其實可以千百種角度作報道,但為何要畫地自限,選擇最狹隘的一種?

不要看扁市民,市民不要這等膚淺的報道!!

明報,請珍視市民對你們可作忠實報道的期望!不要自毀市民對你們的信任!!

〈三〉

特訊網誌

對於三月廿二日明報記者對友晟舉辦「黃竹角咀探奇」活動的既幼稚、無見識、欠為民喉舌專業操守的報道文章,個人認為單在友晟網頁作聲援抗爭還是不夠,若大家願意的話,不妨在自己的bloge中也加入聲援,俾使一些無知者不要以為握著媒體的利器,便可只憑一己的好惡就為所欲為,嘩眾取寵;在此個人強烈譴責該報記者以外行人的身份妄意批評

〈四〉

在山在水,要知己知彼;慕名而來,敬請量力而為。

而明報某記者,探奇團作導賞團、大呼危險以圖出位,妖言惑眾、歪曲抹黑,極為可恥!走不過年幼小童、無保護天然美景之心,竟以筆傷人、以偏蓋全,於理何在?片面之詞、小人之心,居心何在?(明報記者報名時,行程已寫明需攀石涉水,帶備手套,然而卻要好心團友借出手套,又投訴崎嶇難行。當日,該記者身穿牛仔褲與球鞋,亦與團友透露他是第一次參加這種活動。無經驗竟參加四星之行?以此等裝備來綑邊?該兩篇抹黑的報導,何用之有?)

...據記者觀察,部分疑屬經驗不足的行山初哥,不少人沒依漁護署指引穿行山鞋,沒備手套...

這名記者自身亦穿牛記波鞋,手套亦只是團友主動借給他;同時他向該名團友聲稱,他是首次行山,未曾有過相關經驗。那麼,這名記者亦屬他所描述的「疑屬經驗不足的行山初哥」,實在太奇怪了,該不會是這名記者刻意裝扮成行山初哥,向友晟之友「強砌生豬肉」吧!

...心裡的疑問是︰這種行程,能每次都有好運嗎?」

的確,陳記者相當好運。一、要不是有團友借他手套,說不定他早已皮穿肉爛;二、要不是沿途有義工協助,說不定他不用親筆書稿,亦已上了報章頭版;三、要不是當日水退,說不定他早已放棄行程,才不能這樣「輕鬆」的走至鬼手岩。沒有自知之名卻在大吵大鬧,不可一世;沒有實力,卻將別人的能力歸咎於幸運之中,氣量極少。

〈五〉

特別事件~不滿明報記者

芝麻之行都未寫完, 尋日睇到blog友話明報出o左一篇不實報導.......即刻去睇網上版....已經憤怒, 夜晚買份明報睇就更加氣憤,,,,不得不在此講下

明報尋日網上新聞:

私營地質公園遊 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 漁護署:不宜登岸參觀

崖高石滑 登岸無碼頭 5棧道 記者決止步

睇完真係好唔高興, 唔高興個記者不負責任o既報導.

(1) 不明白友晟之旅今次個團性質係咩就報團.

(2) 以為自己跟個鴨仔團乖乖跟住行就ok, 原來又要著爬山鞋, 又要準備手套, 又冇碼頭登岸,,,,,,,,自己冇裝備又冇心裡準備~!!但調轉頭話人家不是.........!!

(3) 既然覺得小童峭壁攀爬有問題, 點解唔去訪問個一家人而只寫個人感受??仲要大字標題?? 難道自尊心受損, 10歲小童行晒全程, 而記者男人一個5棧道就止步??行唔晒全程而作出不中肯的報導??

(4) 最後個句: 這種行程, 能每次都有好運嗎?

blog友投訴話齋,,,,,記者侮辱o左佢地.

他更侮辱了我們行山的一群人,我們走山不是只靠好運,我們是積累經驗而來的技巧,單單一句好運來侮辱我們,強烈反對。

真的~ ~! 如果我好似個記者咁講,,,,唔通我次次上山下海返o, 都係屎過翻生....都要上香還神嗎??

我唔會因為blog友們一句::::::::> cowcow你好犀利呀~ 你好勁呀~ 你好叻呀~ 而沾沾自喜, 自己知道自己不足之處, 雖然每次行友們問我點呀??我都會回答.........辛苦呀....但其實非常享受個種樂趣........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成為佢地o既一份子..........第一次跟友晟之旅個次o既感覺>>>>>>>~!!! 個個都係世外高人呀

其實每次上山下海, 我都會感受到........,,,,如果呢個位跌落去, 一定屎緊~! ~ ! 呢個位碌落去, 唔屎一身潺~!

所以每次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條命係自己o. 有咩事, 要自己負責o.

自己準備不足, 切勿賴人呀~!!

黃竹角咀

堂堂一大報竟然做出這些鬼鬼祟祟的行為真的可悲。

事緣是當日有一位行友身手異常笨拙,同行友人屢次發揮互助精神,

借手套,教腳踏位,出手相扶,他順利到達鬼手岩,

以往跟玩的行友無不開心不已,但這位原來另有所圖的可恥的人,

身懷任務,就是利用自己在大報的記者身份,大力抹黑參加的旅行隊。

我們為了親身接觸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社長的努力推廣,

換來的竟然是大報的惡意中傷,令我們喜愛大自然的一群震怒無比,

我們懷疑記者所接受的任務並不是報導這塊美麗大自然的寶庫而來,

而是存心去做一些嘩眾取寵的新聞。

否則為什麼有些在他口中不足十歲的小孩也能輕鬆完成旅程,

而他卻大字標題的說:

「私營地質公園遊 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 漁護署:不宜登岸參觀」

而小童父母已經在友晟網頁發出反駁聲明。

有十位行友包括鬼祟的記者在內在鬼手已經停下來,

除了記者外,其他行友也是因為體力問題而留守,並不如他所說遇危崖而放棄,

如果大報派來的記者稍有行走麥徑的經驗,或是一名懂得欣賞大自然的人,

文章便會完全改觀,可能報導會變成,

「難得的互助精神,領隊的悉心安排,讓所有人都可以成功接觸鬼斧神工的鬼手岩」

因為社長也為團友著想,如果不能前進者可以在鬼手位置等接送,

這麼悉心的安排又沒有得到認同,反而換來......

我們努力的推廣,孕育下一代,教他們如何欣賞和保護大自然,

讓他們真的可以接觸這些美麗的寶庫,

況者很多時候社長不顧虧本的行程也盡力滿足參加者的要求,

我們時常都取笑他不是一個商業人。

幫手的義工也刻盡己責互相幫助,這就是我們喜歡參加友晟的一個原因。

再者,我們也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沒有把握的地方,我們一定會退,

並不是記者所說的好運,相信所有行友都對這樣的描寫異常抗拒。

記者除了沒有做足資料的搜集,連一個小孩能處理的路程,

也不能達標,他憑什麼資格去報導野外行程呢?

我還是勸大報派他去採訪維園花展吧!

大報用人不當,有如要一個失去味覺的人去報導珍饈百味的嚐後感,

大惑不解!這是現代傳媒的報導模式嗎?

不平鳴 ! 抗議明報損害友晟聲譽 ─ 聲援(三)

Blog 友留言聲援

亞海

這些記者自不量力跟四星團,又沒準備,又主觀地報導誤導大衆,完全係自私的表現!

非常老師

報章老作是常有的事,不過無傷大雅便是。可是對一些硬充內行的老記,個人便十分反感,事關作為大眾喉舌,在胡吹亂點下,既容易成為一些有心人賴以生事的藉口,更甚者會出現草菅民意的亂意,這些傳媒操守都不識,那三位仁兄枉稱記者。我們的聲援,其實也是希望旅界不要被這些妄顧操守的傳媒者污染而已!

1372 一生得意

前如果他要道歉應該向大自然道歉,因為他的誤導可能會毀壞了這塊四億萬的寶庫。

LS

在一些眼中,公園是一家大小遊樂的地方,所以要有各種設施,鋪得平平坦坦的行人路、自動感應水龍頭的公廁、垃圾筒、扶手、欄杆、遊覽指引牌等等。目前的黃竹角嘴完全不符合他們的標準,所以將來要把原有的地方剷平,人工重塑一個黃竹角嘴地質公園,就像天水圍的濕滯公園。天水圍原就是大片真真正正的濕地,政府卻把它填平,然後在上面再建一個假濕地。

希望當局吸取教訓。

Michelle

<<公園是一家大小遊樂的地方>> 是的, 所以希望政府能給予多些教育給大眾市民, 現在不是流行 "通識教育" ? 希望大家能了解多些 : 普通公園, 郊野公園, 郊遊徑, 行山徑, 石質公園的分別. 希望有關當局要認真想想

Blog友的聲援文章

黃竹角咀、火紅海岸

未出得切當日行程的照片,卻見明報記者陳志偉於2010年3月22日所登載的報導實為不當。

當日的團為四星難度的團,跟本不適宜行山初哥,甚至只行開像麥理浩徑這些路的人去行。記者所謂的130元「鬼手岩火紅海岸探奇團」並不是他所說的「導賞團」,因為友晟並沒有所謂的導遊,有的全是義工,大家只為一齊享受大自然,分享大自然帶來的喜樂、趣事。

記者當日自己沒有搜集足夠的資料,便參加這個探奇團,更無視"必須闖林、爬石",亦沒有跟指示"自備手套",只穿牛仔褲,還自顧拿著筆記本寫下筆記,當然「沒有機會聽到領隊解釋或導賞沿途的五彩及奇形石頭」,更可況領隊又不是導賞員,又怎會有詳細的解釋或導賞呢?其實,四周都是珍貴的岩石,還有植物,只要肯細心留意,出發前後加以了解,跟本不用解釋。即使沒有人介紹,難道就不能自己欣賞嗎?而且,行山、綁邊,沒有適當的行山裝備,自言又是第一次行這種路的人,竟然還拿著筆記本,簡直就不顧自身的安全!!自身安全理應自己付責,難道一個重病的人食了一些必定令病情惡化的食物而死,會是醫生的責任嗎?行山理應量力而為,四星的難度,雖然沿途都有義工或團友的幫助,自己應有相對的準備,不應依賴別人。

記者又以「 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實有誤導讀者。以記者的經驗和技巧,當然是險過剃頭,因為跟本沒有自知之明。但是,那些小童都曾經行過這種路,而且,有小童更跟在隊頭呢!!經驗和技巧是並不能以年齡作準則,而且大家並不是只靠「好運」,而是因為有團友的守望相助、配合自己的經驗和技巧,才能安然而退。

再者,領導一開始就已經表明難度,沒有能力的可轉難道只是一星至三星的A線團,只是,記者沒有聽進耳內而已。

我跟隨友晟的年資尚淺,不過,友晟比別的行山團多了親切感、多了同行的照顧。我不希望記者這類因地質公園之名又沒有經驗妄顧自身安全的人,而令我們這些欣賞大自然的人的機會減少。

記者身為傳媒工作者登載的兩篇報導,實在有欠專業,以偏蓋全。我對此表示不滿!

我覺得這些報導亦有損友晟聲譽,理應道歉。

父母的感受
致漁護署︰

今天看報紙感到很無奈
, 事緣我們一家參加了黃竹角咀地質公園私人探奇團,團中竟有明報記者將我們攀崖的照片刋登,文章提及我們的子女不足十歲,責怪旅行團負責人及香港政府沒有提供足夠安全指引及登岸碼頭…..等。我們要澄清的是我們的子女分別是1411歲而不是報導的不足十歲,,而崖邊也沒有5米高,肉眼判斷也不足2
米,記者沒有向我們求証,且以個人感受去報導事件,不夠客觀,將事實誇大,嘩眾取寵,操守存疑。 再者我的子女自從懂事開始已跟我們攀山涉水,大自然是可敬可畏的,熱愛山水的朋友也熟知大自然潛在的風險,全程我們也有貼身照顧小女,年齡並非能力的指標,比起這80後記者實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是負責任的父母,,子女有多少斤兩,記者或旅行團負責人及香港政府會比父母清楚嗎?年青人喜歡大自然,喜歡探索,喜歡冒險,難道我們還要剝削他們嗎?年青人是社會未來的棟樑,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要活得精采及有意義,,才會不枉此生。 謝!

 

許太
2010年3月23日上午8:56

記者協會主席先生/女仕 :

22/03-2010 明報A3要聞版刋出題為 「私人地質公園遊 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 漁護署 : 不宜登岸參觀」, 我是當日的參加者, 我對該則報導有以下回應 :

1. 當日我和先生帶同的子女年齡分別為14歲及11歲,而不是報導的不足10歲。我們一家是遠足愛好者,子女從懂事開始已跟我們攀山涉水,我們熟知大自然的可敬可畏,年齡並不是衡量能力的指標。

2. 報導形容的5 米高崖實不足2 米。玩任何活動都有一定風險 ,量力而為,責任自負,這是遊戲規則 。戴手套是個人喜好,不戴觸感比較好,不可用「指引」規範。

3. 島上的沉積岩非常粗糙並不是記者所形容的「滑手」。報導失實。

4. 記者先生的「採訪手記」中可見他完全沒有遠足經驗,堂堂大報派
這員工「放蛇」採訪,罔顀員工工作安全,感到很失望。

5. 文中提及上岸位置無「碼頭」。真正喜歡大自然的人都會支持「不建碼頭,不築水泥路」的保育原則以磪保香港自然遺產不被破壞。 新聞從業員有其專業操守,感性的報導留待和朋友分享吧 !

可知記者手執的筆猷如利劍,往往傷人如無形。

「友晟旅遊」聲譽何價!

祝 工作愉快
許太2010年3月24日下午1:29

社長題詩,你們知道嗎?
掃明塵
志媲徐霞客,組隊凝旅力;
霽雲觀萬象,袖口掃明塵。
梁榮亨23-03-2010題於六到之齋
吾之志氣足可媲美明代傑出旅行家徐霞客,
竭盡所能長期組織凝聚推廣旅行文化力量;
每完成一項有意義活動或著作仍備受壓力,
如勇者闖越荊棘叢後先掃走袖口明顯塵垢。
你們知道嗎?

明報於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A3版要聞刊登一篇不盡不實的報導,甚麼「私營地質公園遊‧險過剃頭‧小童峭壁攀爬‧漁護署:不宜登岸參觀‧崖高石滑‧登岸無碼頭‧5米棧道‧記者決止步」。

還有甚麼「仍有大部份團友包括不足10歲小童冒險繼續前行……」。如此不負責及無知的所謂「偵查報導」,已引起該團的領隊、義工、一群真正懂得如何愛護和接觸大自然的團友(包括「小童」父母)強烈抗議和憤怒,並且迅即發出文稿電郵至漁護署及明報,以表不滿。及後本公司不斷收到不平鳴的支援電郵文稿。

友晟舉辦這類活動時,行程表及網頁清楚列明為探奇活動,而不是甚麼地質公園導賞團,你們知道嗎?

甚麼叫做「量力參加,責任自負」。明報的隨團「卧底」或「任命者」的中文程度水平連這些淺易的字句也看不明白 ─ 離譜!你們知道嗎?

在未成立地質公園之前,香港的行山界早在60年代開始至今結隊聯群走遍港境山巔海角「註:不是旅遊界,友晟則介乎兩者之間」。你們知道嗎?

「鬼手岩」就是我們延續行山界前輩尋幽探秘精神,將其命名及倡遊;我們默默推廣旅行文化,不辭勞苦讓年青一代分享團隊精神,如何零距離接觸、欣賞和愛護大自然。你們知道嗎?

在此,明報的所謂「偵查報道」誤導讀者,因而對我們舉辦的活動產生恐懼而卻步,以及該報道「指名道姓」突顯身兼《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委員》的友晟旅遊負責人─梁榮亨,加強讀者對友晟旅遊及本人之「誤解」,引致本公司和本人聲譽受到有形或無形的嚴重損害。

故此,本公司及本人保留追究權利,並且歡迎明報能夠從善如流作出澄清失實報道及道歉。
2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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